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后未兑付,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票据法》的规定,可以向出票人和背书人追索汇票款项。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向出票人追索汇票款项:持有商业汇票的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日起10日后,向出票人发出追索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汇票款项。如果出票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汇票款项,持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向背书人追索汇票款项:如果商业汇票在背书过程中,有背书人对汇票进行了背书,那么持有人可以向背书人追索汇票款项。如果背书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汇票款项,持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背书人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后未兑付,持有人可以向出票人和背书人追索汇票款项,如果未能得到兑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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