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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日后购置车辆, “上牌”还需要向交管部
发布时间:2019-06-03

2019年6月1日后购置车辆, “上牌”还需要向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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