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化肥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了吗?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一、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电话预约
短信联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