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增值税是怎么减的?
直接减征: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对其计算出来的应征税额,相应的给予减征优惠。
常见形式: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等。
注意事项:适用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税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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