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务 > 企业法库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
发布时间:2024-03-07

   > >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2024年修订]》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4-3-7
实施时间: 2024-2-27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3377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等政策法规,对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所附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2024年修订)

  一、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以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注销事由
  企业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企业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解散。
  1.自愿解散。指基于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单位)的意愿进行解散。如公司解散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情形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解散情形包括: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等。
  2.强制解散。通常分为行政决定解散与人民法院判决解散。行政决定解散,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相关法规  
津市场监管政务 2021/1/15
国市监议[2023] 2023/7/12
青市监企[2019] 2019/5/15
川市监发[2019] 2019/8/12
豫市监[2019]25 2019/8/27
青审服字[2019] 2019/9/26
桂市监发[2024] 2024/5/30
湘市监发[2019] 2019/7/22
2018/8/1
云市监办发[201 2019/8/13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