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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不再为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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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不再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4-12-5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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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不再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
  《》(黑税通告〔2020〕3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长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黑税通告〔202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5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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