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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
发布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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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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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布相关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公告》公布了2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具体失效废止的条款,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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