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税务申报 > 税务知识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
发布时间:2025-11-15

  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的部署,海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范围、征收期限、办理渠道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以确保相关征收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在海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并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缴纳义务人申报风险准备金时,主动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

  另外,《公告》还对满足汇总缴纳条件的企业如何进行申报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明确了风险准备金征收期限的一般性规定,同时明确了按季缴纳的,2020年度一、二季度应缴的风险准备金应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三)《公告》明确了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办理渠道。即缴纳义务人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或使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etax.hainan.chinatax.gov.cn)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功能办理风险准备金申报缴纳事宜。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10129761.html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