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是否需要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除另有规定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申报表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注意: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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