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5月份营改增后,纳税人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
发布时间:2016-06-21

5月份营改增后,纳税人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但因之前4月份的增值税定的是按季申报故还未申报,现在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故第二季度的增值税本应在7月份进行申报,但因您营改增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已经是一般纳税人身份,需要按月申报,属期4月份的增值税也应按月申报,4月份申报期已过,请到办税大厅办理申报。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