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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
发布时间: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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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填报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4-6-25
实施时间: 2024-6-25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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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科技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税务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税务管理部门,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持续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走深走实,改革科技服务模式,优化工作流程,做好企业研究开发(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引导激励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现就组织企业在网上系统开展项目填报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节点要求
  已享受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通过“河南省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网址:http://qyyf.hnkjt.gov.cn/czbt,以下简称“加计扣除网上系统”)填报项目资料,加计扣除网上系统自2024年6月24日8点开通,7月26日1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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