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并据此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步骤如下..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5-01-01 热度: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并据此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2. 计算投资方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份额,即按照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3. 确认投资方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等的份额。
4.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投资方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等×投资方持股比例)
例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假设乙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没有变化。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甲公司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 = 100万元 × 30% = 30万元
甲公司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原账面价值 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以至于投资方已经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低于零,则投资方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并确认减记的金额。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且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能够减除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则投资方应当恢复已减记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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