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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

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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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

发布时间:2023-02-09 热度:

咨询时间 2023年2月8日 答复时间 2023年2月8日
咨询标题 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复内容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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