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自贸岛公司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海南公司地址托管、免税政策咨询、海南园区地址提供、海南公司异常解除、海南公司注销、三亚海口个体户注册注销服务!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我公司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申报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我公司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申报

我公司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申报纳税,但是一直未开具发票,请问现在能否补开增值税发票?..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我公司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申报

发布时间:2018-08-17 热度:

我公司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申报纳税,但是一直未开具发票,请问现在能否补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篇: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是否免征房产税?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会计网校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海关总署 | 财经中国网 | 新浪网 | 百度 | 腾讯网 | 网易 | 中国财税法治网 | 奈飞网-好新闻天天见 |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18508932366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